严格地说,除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借款不符合规定外。但临时借款的事实是普遍,收据和支付利息也是一个普遍现象,这部分的收入应该税收规定的应税收入,和支付利息的一方可以收取不超过同期银行利息。同时,关联企业贷款时,注册资本的相应利息不得收取50%以上(解释为债务人资本的50%以上)。由于一般企业不是金融机构,所以不能取得金融机构利息费用收据,只能取得普通的支付收据。
税务实践中,要支付能力提供证明,如合同、协议和收据可以证明商业生产,实际支付利息,再用收入问题证据一般为某人代表再次列出费用可以按规定的限制。
资本借贷企业之间用什么科目核算?
1. 通过“其他应付款”会计。
2. 其他应付款是指从事商品交易业务以外的企业的应付款和临时收款,是指除应付票据、应付帐款、应付工资、应付利润等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付款和临时收款。
3.在正常情况下,这个账户占应付金额或暂时收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,由企业应付租金等固定资产和包装材料,和存款和保证金存款,应付金额或暂时收到押金企业所属的单位或者个人,家庭,业主和物业管理辖区内;向职工发放整体养老金,并将应收的暂缴款项支付给上级单位、各单位。
4. 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给供应商的货款,则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中进行核算。